滞留罗穆卢斯良久,女皇和她的骑士们终于迈上了新的旅途。
城市朝南的大门下,队伍鱼贯而出,雄狮、飞鹰、红玫瑰、白水仙、交错的宝剑、环抱的藤曼,那些跟着女皇一路来到圣地的贵族们,纷纷扬起自家的族徽,一时间仿如群花并放。百态千妍间,最为瞩目的还是分别绘有华丽长枪、浴火凤凰以及深褐色法典的三面旗帜。
维斯塔家族是在两百年前跻身贵族之列的,是时的家主在选择族徽时煞费苦心,最后既没有选择凶猛雄壮的野兽,也没有使用美丽迷人的花朵。
为何偏偏是深褐色的法典呢?族徽学家们对此争执得不可开交,甚至于身为现任当主的欧仁妮所知晓的也不比外人要多。一个较为通行的说法是,这寓意着维斯塔家的祖先希望用法度和规则治理领地的精神。
相形之下,象征教权的长枪和皇帝御用的凤凰旗帜便是人人皆知的典故了。毕竟,两百年前的维斯塔还不过是贵族圈子里的暴发户。而教廷使用的长枪旗帜来源于朱庇特神的武器,具有弑神威力的朗基努斯。至于代表皇权的凤凰,由来就更是家喻户晓——神圣帝国的开国君主奥托大帝,真实身份是凤凰与凡人结合生下来的混血种。
圣克莱蒙德也硬撑着自己老迈的身体,出席了女皇的送别仪式。
他既然已经选择了站在女皇一边,就必须坚持到把戏份演完的一刻。
“毋彷徨,毋停步,我们的父,将与你同在。他聆听你的祈祷,不分昼与夜,无论陆与海。虔心之音,必上达神之宫阙。他恩宠你的命运,无关你是向北还是向南,远出抑或归途,必走在他所赐下的路,遇他所赐你的人。”
行过抛洒香水的仪式,教宗朝女皇的方向念诵着简短庄严的祈祷词。
教宗止步于此,那面象征教廷圣洁权威的朗基努斯旗帜却继续跟着队伍,一点点消失在罗穆卢斯人的眼中。
作为教廷出兵参与远征的明证,共计五百名装备精良的教廷卫队被派遣随行。
当然,在远征目的尚未公开的现在,对外宣称的名义就成了“教宗派兵护送女皇”这样的内容。
领毕这洗礼,女皇在侍从的协助下翻身上马。她骑着白马佩剑而来,今天依旧骑着白马配宝剑而去。罗穆卢斯当初用花瓣和钟声迎她入城,此刻仍是用这些送她远行。
停留在罗穆卢斯五十天,女皇队伍中的贵族有的跟着她来,但却先一步离开了罗穆卢斯,有的晚她而至,现在加入到新的一场旅途。
不过,等到了费拉拉,女皇公布讨伐令以后,估计就不会有太多人愿意留下来了。战争虽然会带来发迹的机遇,但是凑热闹的人绝不会赌上性命。
从几天以前开始,那些订下契约的佣兵团便三三两两开拔。最快的,现在已经跟费拉拉不过一步之遥。
在这座港口城市,他们将会被纳入蒂利子爵的军门。同时等待从四面八方纷至沓来的诸侯联军,以及他们的主帅,受鲁斯凡公爵之邀,途径帕尔马一会的欧仁妮女皇。
同她一道的便是这无边无沿的队伍。
“作者”这下明白欧仁妮为什么敢如此大胆地去赴精灵公爵的宴会了。
原来打从一开始,她就把这些随驾的贵族也算成了免费保镖。就算鲁斯凡有什么不良企图,也没办法公然把这两万来人怎么样吧。这些人里面可不缺少训练有素的骑士和侍从,真的闹将起来,威托涅亚军也多少会感到棘手。
再一次亲身体会到欧仁妮的手腕,下意识地为身处政治风暴的台风眼而感到后背发凉。
“现在才发觉这一切有多么糟糕,我也未免太过迟钝了。”
他碰了碰寄宿有欧仁妮灵魂的琥珀项链,声音小到谁都听不见的呢喃,很快飘散在空气之中,没有留下任何存在过的痕迹。
拂逆秋风的旅途持续了十天以上,天天都是野营的晚宴以及沿途市镇的乏味接待,终于,在厌倦感积累到极限之前,帕尔马城出现在了视线以内。
“感觉还真是小巧的城市啊。”
出城以后,就乖乖换乘上马车的“作者”隔着窗户和大半个山坡,说出了自己俯瞰城市后的第一印象。
“你以为所有城市都像罗穆卢斯又或者朕的佩斯布达那样宏伟吗?”
“小巧又不是什么贬义词。”
“对于统治者而言,城市的规模就是衡量能力最好的尺度之一。”
比如你这种,没经历过逆城市化和后工业社会的统治者。
本着好穿越者不与恶土著斗的原则,“作者”总算是把自己学来的人文地理常识烂在了肚子里面。
“我记得帕尔马也是人口上万的城市来着。”
“朕的佩斯布达可是拥有十一万名居民的大都市。”
这个人是比出瘾了吗?
不知道为何,”作者“特意确诊了一眼,欧仁妮头上也没有加上降智光环啊。
“别一脸骄傲了,帕尔马只是威托涅亚领内众多市镇中平平无奇的一个。你就是拿自己的首都比赢了,也根本什么意义都没有吧。”
威托涅亚的首府亚德里亚的人口两倍于佩斯布达,甚至还有余,说是南部地区乃至于整个帝国的第一都市也不为过。若是追溯历史渊源的话,那就差得就更加多了。早在奥托大帝建国的六百年前,亚德里亚就是南方的大城市之一。相对应的,佩斯布达则在维斯塔家族获封爵位后的二十多年后方告建城,也就是他们家族获得选侯位那一年才开始建造的新城。
所以按照欧仁妮的“尺度”来比较她和那个精灵公爵,这家伙在鲁斯凡面前只能算作是彻头彻尾的败犬而已。
大约是灵魂体也有着自知之明,所以很快强词夺理起来。
“所谓都市这种东西,只有充分辐射整块领地才真正具备意义。单比较居城的话,佩斯布达确实没有那么拥挤。但是比较人口5万以上城市的数目,那么还是弗兰尼斯占优势的。”
这倒也没错,弗兰尼斯人口在五万以上的城市有七座,均匀分布在公爵领的各个位置,对于整个领土的发展有着不容忽视的作用。这同时等价于说,弗兰尼斯约有五分之一的人口居住在城市里面。
只不过,这个格局早在女皇曾祖父那辈就基本大势底定,之后的四十多年里,则是在先代大公手上彻底得到完善。
“这些和你关系很大吗?”
其实应该更决绝地问上一句“你跟这些有关系吗?”
“朕即是维斯塔!”
堂堂帝国皇帝,维斯塔家族的当代家主,就这样恬不知耻地把历代大公的苦劳揽到自己头上了吗?
这张脸一定只是看上去显得瘦而已,实际的厚度完全可以当城墙了吧。
“所以眉毛才那么粗。”
“你——刚刚——说—了—什—么!”
“今天风景不错,这块儿天气挺好看的。”
吓到语序颠倒的“作者”再没有对抗暴君的勇气,此刻唯有举起双手,压下脑袋屈服于威权之下。
这位残暴的君主,双臂交抱在胸口,背靠车厢、双足践踏着底板。
“如果你再对维斯塔家族代代相传的骄傲有什么不敬的话——”
“小的下次再也不敢了。”
“朕没听错吧,你刚刚说了‘下次’这个词是吗?”
“没有,怎么可能会有下次,想都不会去想的。”
“算你识趣。”
“陛下——”
马车夫敲了敲联通车厢和驾驶座的前窗。
“怎么了?”
“按陛下之前的吩咐,快要到帕尔马城的时候和您说一声。”
马夫用沙哑而疲劳的声音提醒。
“朕知道了。”
“是。”
“看样子,到了好好睡个午觉的点了。”
欧仁妮打过哈欠,自顾自又回到琥珀项链里去了。
再过上一刻钟的功夫,渐渐放缓速度的马车终于停住。
帕尔马的市政官员和当地名流们按照等级次序,在车门外,一片都是屈膝行礼的上流社会。
在这里面,并没有看到长着森精灵模样的贵族。
看样子鲁斯凡大公还没有到这里,欧仁妮也完全可以继续蒙头睡大觉。
至于顶包的穿越者,一想到接下来还需要和这些个庸俗的地方士绅周旋,“作者”真就一阵天旋地转。
这回一定要借车马劳顿的托辞,以最快的速度摆脱这群苍蝇。暗自下着如此决心,魂穿到女皇身上的轻小说家,开始了他在帕尔马这个新舞台的表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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